一言不合就抢注,今日头条与头条开撕了! 政策

小智同学 2016-09-25 2813

如今,今日头条与头条又开撕了。

他也叫“头条”今日头条有异议,这家成都“头条”商标局批准了

2014年1月,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头条”的商标申请后,成都司南购物商贸有限公司收到来自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字节跳动公司”)的异议,而北京字节跳动公司恰好是北京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今日头条”)的企业法人。

经历了商标异议答辩,近日,成都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杨涛收到了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6月22日作出的决定书:准予其注册。未来,“头条”可能不只是存在于互联网中,还有可能是食品。

案件始末:

今日头条表异议

北京字节跳动公司提出,杨涛公司申请注册的“头条”商标系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申请注册“头条”商标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此外,北京字节跳动公司认为,杨涛公司申请的“头条”商标指定使用的“茶、包子”等商品,与北京字节跳动公司作为互联网企业涉及的消费群体必然存在重合之处,且与“计算机软件(已录制)、报纸、教育、计算机软件设计”等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

商标局准了

在等待了7个月后,杨涛公司收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决定,其申请注册的“头条”商标准予注册。“我经营的茶叶品牌,商标是别人授权给我使用的。”杨涛称,“头条”商标申请成功后,他准备用作自己茶叶品牌的开发。

尽管今日头条很可能会对此结果表示不服,但是此事并非板上钉钉。因为决定书中同时也指出,异议人(北京字节跳动公司)如对决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未来,北京字节跳动公司是否会提出请求?截至此文章发布,北京字节跳动公司尚未进行答复。

商标异议简述: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之所以会有商标异议这一程序,是因为商标局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

由此可见,商标异议是商标申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面对商标遭受抢注的问题时,我们应当迅速提出商标异议,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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